受理日期:2018年2月5日。申请人莱芜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某有限公司因加工定作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山东某人民法院。该院委托我单位对涉案玉米筒仓的仓板厚度、容量是否符合加工定作合同约定进行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鉴定专家进行了现场勘验(对涉案玉米筒仓的仓板厚度、对玉米筒仓周长和高度等进行了实测)。结合双方签订的定作合同,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对涉案玉米筒仓的仓板厚度、容量是否符合加工定作合同约定给出鉴定意见。
HJK/JD-2018-004-JDBG
1、委托人:山东某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玉米筒仓的仓板厚度、容量是否符合加工定作合同约定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 2018年2月5日
4、鉴定依据及资料:
法院提供的资料,包括法院的《技术鉴定委托书》、《玉米筒仓设备加工定作合同》及合同附件。
5、鉴定地点:山东
6、鉴定过程(略)7、技术分析及鉴定意见(略)
8、鉴定过程图片
测仓板厚度
测筒仓高度